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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/11/2005 说说媚眼媚眼首先是一种细眼,以林忆莲式为佳。长度方面可以商量,宽度上尺寸绝不能太大。南朝诗人何思澄,在《南苑逢美人》时说,“媚眼随羞合,丹唇逐笑分”。可知媚眼是短不了常常合着的,将睡未睡,似醒非醒;半开半阖间,有轻雾飘忽,烟尘笼罩。像赵薇一样的眼若铜铃,明眸善睐,漂亮也算漂亮,独独少了媚眼所具的七分慵懒、十分羞意。都听过“媚眼如丝”,细细长长,缠缠绕绕,哪里见过有媚眼如探照灯的? 媚眼不是直视的眼光,是自斜刺里飞出来的眼风,有奇兵突出的意思。你知道,一场战事中的奇兵,常常是决定胜负的力量。面对面正视的眼神,也许坦荡,也许热烈,甚或深情,但绝对是不媚的。媚的要点,是“看他又不看他”。先要望住他,等他回望时迅速扭头。头要扭得恰到好处,既要让他确定你的确在看他,又不要和他的目光撞上,他看你时只看到你最末一缕含笑却羞涩的眼光……简单地说,就是偷眼相望,还得让对方意识到,传递一种欲言又止、柔肠百转的楚楚可怜效果。 媚眼非朝夕之功,还在于它对用眼的时间要精确把握。太短了,一触即分,让人领悟不到眉间春色;太长了,目光粘滞,不懂得剥离,就变成了火辣辣的凝视,顿失媚态。跟媚眼相连接的动词,是抛,是飞,动感强烈,轻舞飞扬。媚眼是灵活而内敛的,眉来眼去,刹时烟波万里。 媚眼是仪态,也是技术。而且是阶段性的工种。20岁时能抛,30岁难道还行?算你风韵不老,抛到50岁,自眼底眉稍、层层鱼尾纹中飞出来,吓也吓死人。 把媚眼飞好,也不外是为收百步穿杨之功,虏获一颗心,或者拴住一个长期户头。 杨玉环再怎样回眸一笑百媚生,也逃不掉宛转娥眉马前死。勾住的户头是皇帝,也不过如此下场。 媚眼转瞬成尘。所以户头是靠不住的。 有一个笑话,说两个小男孩聊天。其中一个说,那女孩一直在跟我抛媚眼。另一个大为紧张,道:快快把媚眼还她,她自己还要用。 童言无忌。与其媚眼横飞,不如留为自用。瞪圆一双眼,做事看人,明锐雪亮。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朝一日,自叹有眼无珠的风险。由此得出两个结论:其一,飞媚眼,且飞得好,蚀骨销魂,不是任谁都做得到的。其间需要调度的身体语言、精神气质甚丰,绝不止于眼神。其二,媚眼是小眼睛。 引用通告此內容的引用通告是: http://fy1963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2DE0F16D23570F29!437.trak 引述這則內容的部落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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